|
神在約珥書第二章二十五章說道:「那些蝗蟲所吃的,我將補還你們。」在我最近所讀的祈禱文中,作者解釋「那些年蝗蟲所吃的」通常指的是全盤的損失,但事實上,蝗蟲時常成群死在地上,他門的屍體可當作肥料滋養土地,如此,第二年就有豐收的穀物,補償去年的損失,這正是我們體會出神的祝福和忠實的方向。
西元一九六九年我們來到台灣成為傳教師的一年後,我們的第二個小孩史提夫誕生了,而他被診斷為有蒙古症。兩年後,我們認養了一位聰明、有漂亮眼睛的中國小女孩,但不久我們即得知寶拉也得癡呆症。對此兩件事的發生,我們很自然地非常慌張,坦白地說,當時我們對上帝有些不滿,我們想到是否以全遭遺棄?否則為何上帝允許這些事發生?我們到底犯了哪些大罪?上帝之意是否要我們回去,或者在我們回國休假之後,不再要我們回到臺灣,因為當時台灣幾乎還沒有專為這些孩子設立的學校。
但六年後的現在,我們願意證明我們對上帝的愛心已從過去這些在痛苦、懷疑的年歲中,藉著我們對孩子充滿歡樂的祝福;藉著訓練與改善我們進一步的精神生活,以及更重要的是藉著一個夢的實現,得到充分的補償。自從我們開始接受「所有我們對他們的努力就是愛上帝並遵循上帝的意旨。」之後,我們開始感覺這件事的目的是專為我們而設。我們很快地發現臺灣大約有九萬,顯然是遲滯的孩童,而僅有少數的學校為其而設,會不會是上帝要我們開始為這些人工作?我們開始編織一個夢並且看到一些綺景。
在我的休假年中,我們的小孩都登記進入家鄉Waterloo Ontariol一家非常好的發展中心,在那裏他們的進步很快。首次我們看道應該如何對待這些小孩,也增加我們對夢想的實現所應努力的方向,有了進一步的了解,但我們也受到挫折,當我們看到進行一個有效程序所需的輔助器、人員,特殊訓練預算表與機械裝備時,我們想到自己是何種人,沒有受過特殊訓練,全然沒有經驗,而竟然想在臺灣開始作業?
在Waterloo我們的孩子被照顧得非常妥善,使得我的妻子第一次有喘氣機會,這時我領受到了一個考驗,我的兄弟願意幫我們建造房子,他們說為何回臺灣去?即使你開始在臺灣設立了一個中心,但那裡所講的話都是中文,又將如何幫助你們自己的小孩呢?回臺灣簡直是瘋狂的舉動。
雖然如此,但我們要考慮的是神呼喚的意旨如何,我們開始在大學修習「特殊兒童教育心理學」,並進入我們孩子所在的中心做臨時志願員,為的是要得到實際經驗,俾與學習理論相配合。我們請中心裡的教職員,門諾會友,教會幫我們計劃,甚至也開始有了財務上的收入。在主愛眷顧下受了些更進一步的訓練之後,我們帶了兩大桶特殊教育的雜誌,感覺雖稍欠充實,但意識上有很大的寄望下,於一九七五年六月再度回到臺灣。
回到臺灣的第一年,對我們的夢想的實現只有少數的進展,由於我們幫助教會工作,所以忙碌常包圍著我們,內人也很少有時間為我們的孩子進行輔導,雖然如此,但上帝並未離棄我們,一九七六年底,事情突然進展的非常神速,首先是美崙教會提供了原設幼稚園的舊址,做為中心用地,在教會牧師的建議下,一個由背景不同,但興趣相同的七人委員會成立了,於一九七六年十二月七日召開第一次會議。議決如下:
(一)名稱:定名為「基督教花蓮黎明啟智中心」。
(二)目的:提供四至十歲溫和性滯呆兒童訓練與發展的機會,表現出基督對他們的愛心。
(三)目標:該項計畫進行三年後,可看出教會是否肯繼續此項工作,政府當局或社會機構是否也肯提出支持保證,我們希望此中心能成為一項模式以鼓勵社會上類似的服務活動。
(四)學生與教師:預定聘二位全天候的導師和一位兼任的課任教師,歲末時學生數預定達十五名之多,內人則直接幫忙,且依實際需要情況招募志願者。
(五)經費:本年度預計新台幣十八萬二千六百元,是項款以來自學費、個人禮金、音樂會、政府幫助和教會的支持。
一九七七年三月一日,教師的聘請有了著落,兩位全天候的老師,有十四年的普通教學經驗,兼任教師則是一位畢業於美國密士失必大學的特殊教育碩士。禱告得到了回應,實在是一件樂事,而更高興的是,在中心開學的前幾天,神為我們預備了一位很好的基督徒管家,讓內人愛蓮能有更多的時間來玩成中心內指導員的職責。
語言是一個問題,大多數小孩僅說一種語言,不外是國語、台語、英語,因此所有三種語言都必須用上,雖然如此,孩子們都有進步,以至於有些家長來到教堂,讚美上帝!
目前我們收到了來自音樂會的收入四萬四千元,一個中國朋友餽贈了五萬元,海外來款一萬五千元,聯合撥款四萬元,祈求上帝預備不足之數。又該項計畫已得到門諾會臺灣教會聯會社會關懷委員會正式的支持保證以及金錢上部分的支持,但願上帝繼續祝福指引此項工作,俾榮耀歸於上主。
|